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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百科 > 人生哲学 人生哲学-人道主义和反人道主义的知识论或真理观 发布时间:2007-10-30 14:57:39     

人道主义和反人道主义的知识论或真理观:詹姆士   福柯   知识论   

自从尼采提出上帝死了以后,现代西方哲学中就生发出了两种显著的知识论或真理观,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一种是反人道主义的。人道主义和反人道主义知识论或真理观的分歧,最突出地表现在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和海德格尔《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中。萨特说,他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并且宣称存在主义是真正的人学。海德格尔则极力反对人道主义的提法。在海德格尔看来,人道主义不但不是哲学的主题,反而是对哲学主题的遮蔽。哲学的主题是存在本身,而不是人。但是,萨特和海德格尔的争论并不是惟一的争论,无论在他们以前和以后,持这两种观点的哲学家都大有人在。简言之,现象学、存在主义、实用主义是前一种真理观的代表,结构主义、解释学(包括海德格尔)、后结构主义是后一种真理观的代表。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不可能对这两种知识论或真理观作全面论述,仅能选取一些个案进行分析。在我们看来,詹姆士和福柯可以称得上是这两种知识论或真理观的典型了,因此便以他们作为分析和评论对象。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比较他们的论点,为我们正确看待知识或真理问题提供借鉴。                  一

在《实用主义与人道主义》、《人道主义与真理》、《再论人道主义与真理》等文章中,詹姆士公开宣扬实用主义是人道主义。他在为席勒辩护时写道,人道主义“这个学说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真理也是人为的结果。人的动机磨砺着我们的一切问题;人的满足伴伺着我们的一切答案。”[1](p 106-107)原来,在这位美国哲学家心目中有这样一个基本信念,那就是世界上本来没有什么真理,真理是人造的,并且造出来是给人用的。例如,他说:“在我们认识的生活和行动的生活里,我们都起着创造的作用。我们对实在的主词和宾词都有所增加。这世界的确是可塑造的,是等着我们去给它最后修饰的。像天国一样,世界也是服服贴贴地听凭人类亵渎的。真理全是由人产生到世界上来的。”[1](p 113)他又说:“一切思想,凡是引导我们与不断发生的可感觉的具体经验发生有利的相互作用的,就都是真的,不管它们事先摹写这些具体经验与否。”[1](p 133)

应当指出,作为一个哲学家,詹姆士并不是凭空杜撰出这种信念的,他有自己的理论根据。

詹姆士坚持人道主义真理观的第一个论据是关于实在的。绝对真理的拥护者总是假定有一种先于人并独立于人的客观实在,詹姆士反对这种观点。在詹姆士看来,人决不可能认识认识之外的东西,人们所能认识的惟一实在是经验,或者更准确地说, “纯粹经验”。“纯粹经验”既有对象的因素,也有认识的因素,因此,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他说:“我主张,经验的一个既定的未分的部分,如果放在一种有联系的上下文中来理解,它就扮演了一个认知者的角色,心灵状态的角色,‘意识’的角色;而在另一个不同的上下文中,同一个未分的经验则扮演了被知物的角色,客观‘内容’的角色。……由于它可在两组中同时扮演角色,我们就完全有权说它同时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1](p 396)詹姆士以一幅画的颜料为例,指出,这种颜料如果放在罐子里,它就是一种物质的东西,但如果作为画家用在画布上的颜色,它又成为精神的东西了。

詹姆士的第二个论据是关于认识的。绝对真理的拥护者总是假定认识是对实在的忠实摹写,詹姆士同样加以否认。在詹姆士看来,认识不是对实在的摹写,而是在实在之上增添了新的、人为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情感、认知、意向、目的等等。他说,就拿感觉来说,感觉的存在,我们虽然不能控制对象,但我们注意哪个、看中哪个,完全取决于我们的利益。同一个滑铁卢之战,在英国人看来是胜利,在法国人看来是失败;同一个北斗星座,人们既可以叫“查理的战车”,也可以叫“大熊”或“勺子”。感觉的存在有赖于我们的取景,我们给它不同的配景,它就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他说,感觉的存在是哑的,它不会自己说话,而要我们代它说话,这就好像一个诉讼的当事人,把权利交给了自己的辩护律师,而辩护律师则按照他认为方便的方式行事。在詹姆士看来,不仅感觉的存在和人有关,思维的存在同样也和人不能分离。欧氏几何、形式逻辑以及许许多多的自然规律,没有一个是绝对有效的。他说:“因为我们既然有许多几何学、逻辑学、许多物理假设和化学假设、许多科学分类,它们都只限于在一定场合适用,而不是对一切的事物都适用,人们自然就发现,即使是最‘真’的公式,也只是人的发明,而不是什么先存原型的绝对摹本。”[1](p 123)

詹姆士的第三个论据是关于行为的。绝对真理的拥护者总是认为应当按照与实在相一致的客观规律办事,詹姆士对此更加不能容忍。所谓规律,在詹姆士看来,不过是能够获得预想结果的人类习惯,它是经验的而不是先验的,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更重要的是,人们并不是要摹仿实在才遵从真理,恰恰相反,真理是人发明出来供人使用的工具。詹姆士说:“一开始,我想提醒你们这样一个事实,拥有真思想在任何地方都意味着拥有不可估价的行动工具。我们谋求真理的责任,完全不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空洞命令或理智自我设定的‘噱头’,它可以用非常实际的理由解释自己。”[1](p 23)这种“非常实际的理由”,就是使人们——自己或别人——满意。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真理,而选择根据就是他们满意还是不满意。他说:“你们真的得承认这一点,要是真观念对生活没有好处,或者要是关于它们的认识的确不是有益的而只有错误的观念是有用的话……如果世界是那样的话,我们的责任毋宁说是逃避真理了。”[1](p 17-18)在詹姆士那里,“满意”不仅指心理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指得到预期的效果。他举例说,我在森林里迷了路,忽然发现一条带有牛蹄脚印的小路,这时我应想到这条小路的尽头一定有住家,如果我这样想了,而且顺着这条小路走去,我就会得救。

詹姆士的第四个论据是,在一定条件下,信念可以创造实在。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心理学研究的哲学教授,詹姆士并不认为知识仅仅是一个知的问题,知识还有一个“情”的问题。他认为知识不能离开爱和信念。在《信仰的意志》、《生活值得过吗》、《人生意义的由来》、《人的能量》等文章中,詹姆士特别强调信念的重要性。在詹姆士看来,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复杂而矛盾的生活世界,人们对这个世界的态度,直接关系到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和行动。如果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悲观失望,他就会一事无成乃至以自杀了却他的生命。相反,一个人如果有坚定的信念,他就能够创造真理和价值。他说:“现在,我希望使你们能够感受到,我们有权利相信,物序只是一种片面的秩序;且我们有权利用用一种看不见的精神秩序来补充之,如果生活只有因此才可能使我们觉得更值得过的话,那么我们就得相信这种精神秩序的存在。”[1](p 182-183)他说,科学家是由于有了对科学的坚定信念才创造了科学的,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詹姆士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假如你正在攀登一座山峰,且到达了这样一个位置:你只要纵身一跳,就会越过前面的深渊。如果你相信你能成功,你的脚步就会受到刺激,完成这巨大的跳跃,而如果你犹豫不决,听凭科学家们谈论种种可能性,你就会战战兢兢,使自己陷入绝望之中,最后跌入深渊。
   詹姆士的知识论或真理观通篇都充满着对形而上学知识论或真理观的挑战。当然,詹姆士没有完全拒绝形而上学的知识论或真理观,不过他对这种知识论或真理观的肯定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以对人的生活有用为前提。我们从詹姆士著作的字里行间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对知识或真理属人的本性的关注。詹姆士想告诉人们,特别是美国人,知识和真理既不神秘也不神圣,它只是你生活的工具,它像罗盘、扳手和衬衣一样,是为你的生活服务的,人才是真理和知识的主人。继法国人在政治领域发表的那篇人权宣言之后,詹姆士在哲学领域发表了另外一篇人权宣言。政治领域的人权宣言宣告了人在政治上的解放,而哲学领域的人权宣言则宣告了人在精神上的解放。

尽管詹姆士的知识论或真理观是鼓舞人心的,但是,多数人仍然对这种观点存有怀疑。人真的是万物的尺度吗?有用真的是知识或真理的标准吗?可是,如果没有上帝,人们又能从哪里获取知识或真理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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