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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在这里是指一切有生命、无生命、有形、无形的物体事件,如:人、树、石头、细菌与病毒、国家(如:中国、美国、新加坡)、爱情、仇恨、道德、人权、民主、空间、大减价、战争、基因……等等。这里让笔者把所懂的事物自然变化法则,概述如下:
一、一切事物,都遵守着“无常律法”而自然地发生变化。所谓“无常律法”,是指宇宙万物,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
二、一切事物,都遵守着“两极哲理”而自然地发生变化。所谓“两极哲理”,就是:当一事件(或事物)发生(或存在)时,它/他已制造了最少另一事件(或事物),这被制造的事件(或事物)也许已经发生(或存在),也许还未发生(存在),但一定会发生(存在)。(参阅:www.lee-philosophy.org)
三、时变,质变;时渐变,量亦渐变。
四、质变,量变;量变,质变。
五、事物往往是因:一、内在的自然力量,二、外在的自然力量,三、内与外在的自然力量而引发变化。
六、凡自然变化而来的新事物,都具有两极化的属性,如:好坏、善恶、利弊、高低等。这种属性可能会互换、同存、同亡、同体;当然,也是对立。
七、凡人为而变化得来的无生命事物,一般都没有两极化的属性,即不存在互换、同存、同亡、同体的特性;当然,也无对立体。这类事物有:电脑、车、门、道德、人权、民主……等等。
八、当事物发生变化时、或发生分裂时、或一分为二时,新事物的产生过程会经过线、点、面的阶段,再形成三度空间,新事物就完成了分裂,变成独立的个体。
九、当事物发生变化时、或发生分裂时、或一分为二时,新事物是:由母体先以线状向外移,再形成点,此点再以线状移动而形成新点,或此点(或新点)会逐渐形成面,面也会再继续以线状移动,形成新点或新面,如此不断地变化。面能变化而形成三度空间,之后才与母体分离而独立。此时,母体已发生变化,不再是原来的事物。
十、当事物发生变化时、或发生分裂时、或一分为二时,母事物(母体)也会同时以线状向外移,再形成点,此点也会再以线状移动而形成新点,或此点(或新点)也会形成面。面也会再继续以线状移动,形成新点或新面,如此不断地变化。当母体无法由点形成面,或母体形成的面无法涵盖将要产生的新事物的点和面时,新事物就能脱离母体而面世,成为独立的个体。
十一、当一事物和另一事物发生变化而互相结合时,其过程则是:各事物先由三度空间产生线、点、面,之后互相涵盖而形成新的事物。当事物处在线、点或面的状态时,其变化过程及结果,会与上述的第九和第十法则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