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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代这个社会,什么事如果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则经常会出现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结果。比如这一次的相亲。
相亲其实是一个俗气的动词,当然有时候也可以做名词,做名词的时候就更加俗气了,我一直对这个词深恶痛绝,您想想,把好好的自由恋爱这样的新名词搅和在这么世俗的东西里,简直就是拿丝帛当麻布。话虽如此,岁月这个调皮的老头却不会理睬你,你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他总要软硬兼施地把你推到该相亲的那个年龄,没办法,谁叫你已经过了自由恋爱的阶段呢?
根据书上的真理,要成为你丈夫的那个人首先必须得是你的朋友,而且是患难可以见真情的那种生死之交,之后在朋友的基础上日久生情,最后才能水到渠成、开花结果。我一向就是在这样的经验里泡大的,所以对这种还不曾是朋友,见一面也许就会成为情人的相亲一百个不乐意,并且已经绝意毁约。在约会时间就要到的前半个钟头,我洗了把脸,涂上擦手油的时候看到了手掌上弯弯曲曲的纹路,想着有一天它也许会长到我的额头上去,那时候我将成为爹妈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于是,抹好擦手油,我就去赴约了。
赴约也可以说是一门学问,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就是在那种不太亮也不太暗的夜晚,可以让他看到你还算青春的脸颊却看不到你脸上的暗疮;地利,则是在离你不太远也不太近不会遇见熟人当相亲不成功也可以自个儿回家的地方;人和,这可是关键,你得找上你的至朋好友,最好全部都是已婚或离异或有男友,总之不会与你分杯羹的角色,最重要的是她不能比你靓,因为这个世上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但是人和这件事,妈妈没打算让我考虑,所以叫上我姨陪我,也罢了。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我准备出发了。
二
相亲对我来讲是把我人生中其中的一个第一次献了出去。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当时的尴尬,以及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一来相信琴姨的眼光,可以帮我从高从低从上从下的仔细观察一下那位准相亲郎(俗称对象);二来,大家也算有缘,情人做不成可以做朋友,做朋友则自然免不了嗟一顿做为见面礼。
看来对方与我是同道之人,至少在人数上我们旗鼓相当。像地下党在白色阴影的笼罩下见面一样,经过简单的介绍后,我们没有握手,只相互点点头,表示了一下“我就是你要找的人”的意思。不知是过于紧张或过于无所谓或有意或无意,不知不觉中,两位主人公就被众位抛离在很远很独立的位置了。